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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十四五”普通国省道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2-07-06 17:13 来源: 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 分享:

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十四五”普通国省道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十四五”普通国省道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二次招标)已由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遵义市“十四五”普通国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遵市发改审批〔202191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咨询(SJZX-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仅包含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十四五”普通国省道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第SJZX-2标段),具体如下:

G326新蒲新区虾子至喇叭公路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新蒲新区虾子镇、途经明星村、瓦龙、止于乐声村喇叭与龙坪交界处。项目采用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全长17.3公里,路基宽度为8.5米,估算投资约2.08亿元。

注: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十四五”普通国省道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二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设计咨询(审查)、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如有)、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安保设施等沿线设施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工作、设计变更的设计咨询,勘察报告咨询(审查)工作,工程量清单审核工作并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并提交咨询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

2.4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招标勘察设计(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划分为2个标段,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二次招标只包括SJZX-2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范围

工作内容

SJZX-2

G326新蒲新区虾子至喇叭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

承担标段范围内的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工作

2.5服务期限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满足合同条款的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专业;服务范围为: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名录;

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在1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规定,在第一次招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承担本项目(SJZX-2标段)勘察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对本标段的设计咨询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依据《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的规定,其最新(2021)信用评价等级为C 以上,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招标项目采用设计“主体工程”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引用原则为:

1)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 级对待;

B.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 次达到直接定为C 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D.发生直接定为D 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 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 次的,按D级对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7700002022712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728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办理相关事宜。

6.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上发布。

8. 投诉、举报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0851-28222302

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420

9.联系方式

人:葡萄京澳门官网大全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兴遵西路8

人:吕先生

话:0851-28222302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商务楼1709

人:王先生张先生

话:13628504857

              20227 6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专业;服务范围为: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名录;

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C 级以上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根据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在1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规定,在第一次招标中被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承担本项目(SJZX-2标段)勘察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对本标段的设计咨询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在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承接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6)投标人在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8年(含8年)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注:1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工作年限由投标人自行出具书面承诺或证明,格式自拟。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依据《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路发〔202069)的规定,其最新(2021)建设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在前的投标人优先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记录为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则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独家形式投标。

7)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20

技术能力:5

业绩:25

履约信誉: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及投标报价<85%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2.2.41

技术建议书:

技术建议书(设计咨询)

35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9

对所包括的设计审查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理解非常透彻、地区建设条件认识非常恰当,得7.2~9分;

对所包括的设计审查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理解透彻程度较透彻、地区建设条件认识较恰当,得6.3~7.2分;

对所包括的设计审查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一般、地区建设条件认识一般,得5.4~6.3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含工可)、设计的特点和难点提出设计咨询对策措施(9分)

对项目特点、重点和难点认识非常准确、全面,对本项目设计咨询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的非常有效、可行,得7.2~9分;

对项目特点、重点和难点认识准确、较全面,对本项目设计咨询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的有效、较可行,得6.3~7.2分;

对项目特点、重点和难点认识一般,得5.4~6.3分。

设计审查工作量及计划安排(6分)

对设计审查工作量及计划安排非常合理、可行,得4.8~6分;

对设计审查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合理、较可行,得4.2~4.8分;

对设计审查工作量及计划安排一般,得3.6~4.2分。

设计审查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6分)

各项保证措施的非常合理、非常可行,得4.8~6分;

各项保证措施的较合理、较可行,得4.2~4.8分;

各项保证措施一般,得3.6~4.2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非常合理、非常可行,得4~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较合理、较可行,得3.5~4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一般,得3~3.5分。

2.2.42

主要人员: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20

1)满足资格条件的1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包括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具有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证书或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3分;

3)每担任过一个单个合同在20km及以上长度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的设计咨询(或设计审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两阶段勘察设计的咨询(或审查)业绩。

2.2.43

评标价: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5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技术能力

5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

业绩:

业绩

25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2)近5年(指201711日至今)每完成过1条单个合同在20km及以上长度的二级公路建设(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的设计咨询(或设计审查)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

注:单位业绩可为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两阶段勘察设计的咨询(或审查)业绩。

履约信誉:

履约

信誉

5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2以下载信用信息的第一页(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复印件及第二页(概述)复印件为证明材料。

2)进入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的设计从业企业,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第三条、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规定引用信用评价结果,分值如下:

AA

A

B

C

专业

综合

专业

综合

专业

综合

3

1.5

1.5

0.8

0

-3

-1.5

注:(1)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3.6款确定的信用等级引用原则,引用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2021建设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专业”评价计分;

2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贵州省公路局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指普通国省道公路“主体工程”设计的,按照“专业”评价计分,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3)引用其余信用等级视为“综合”评价计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分因素(投标人的信誉、投标价除外)得分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评标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

2、根据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在1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规定,在第一次招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

3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不足3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勘察设计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